2008年9月16日星期二

杨佳与共产党的公检法共生死

艾草虾

(黄花岗杂志来稿先刊)

读了朋友在网上打印的有关杨佳案情的一些文章后感慨良多,我告诉这位年轻朋友,我是中级法院的法官,又不幸是个党员,出于组织原则,不便公开表态,我也不会上网,你可代我写个短文,用什么笔名呢?我看艾未未和草虾的文章都写得很好,我就叫艾草虾吧!

杨佳七一杀警,表明他对共产党绝望, 对中国的现行法制绝望了!更严重的是这一重大的杀人案却得到九成网民叫好,上海市以及全国网民纷纷为杨佳作证,公安伤害冤民生殖器、逼死人命的事例太多 了。北京的律师也从法律角度指出上海公检法在处理此案中的许多疑点,几乎可以肯定是上海公安违法伤害杨佳在先,小杨依法维权无望才逼上梁山。但上海的公检 法对所有质疑不作解释,不认错,至今扣押杨母并秘密开庭,其结果会如官派律师早已宣布的杨佳难免.死刑。

我认为:杨佳是与共产党的公检法共生死的。

共产党永远是“伟大光荣正确”的,错了也是对的;它杀人还要宣称“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小案轻案尚且根据政治需要讲个“三从”:从重、从严、从快,更何况如此大案呢!

但这次民心向背十分明确,公检法如不公开真相认错,杀了杨佳必定会激起更大民愤,引起更多更大的抗暴事件,后果不堪设想!而不杀呢,首先是上海公检法和吴志民面子下不来,但要挽回这个早已破裂的面子要比医院“修补处女膜”困难百倍!

所以若判杨佳死刑,公检法的法理生命也死定了!

我还认定:从专制走向民主是中国的必由之路,民主法制的新中国即将到来!

若现在判杨佳死刑,将来在民主法制的新中国,就会树起英雄杨佳的塑像,也许就耸立在闸北公安局大门前,而那些参与杀害英雄的败类就必定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怎公办?现实点,我有个两全之计:判 杨佳无期,顶多死缓转无期,并无条件释放并赔偿杨母。这样既暂时保全了共产党公检法的一点面子也保全了杨佳年轻的生命,又减轻了民愤,等将来民主法制健全 了再公开重审此案,还杨佳以公道,上海市的公检法今后也可减轻些罪责,避免了太多太多的杀人之后又再来“平反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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