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5日星期六

評中共學者捍衛軍閥誣衊孫中山文

兼論﹕軍閥毀法、護法當然

謝幼田

  辛亥革命雖然按照美國的立國精神建立了共和制度,權力中心卻並沒有轉移到由約法(臨時憲法)所規定的共和制度的議會和內閣,而仍在軍人袁世凱手中;袁死以後,實權繼續在各省的軍閥手中。孫中山為建立統一的民國政府,對各地軍閥展開了不屈不撓的鬥爭,從而構成了他的“護法運動”的全部過程,這是辛亥革命的繼續。中國的統一大業由蔣介石領導的北伐基本完成。

  避開北方、南方軍閥長期地執掌大權的歷史背景,避開孫中山為首的國民黨人對軍閥鬥爭的歷史過程,抽象地談論所謂“民主程序”,或者以軍閥的“法”為準則來衡量孫中山的政治活動,從而為軍閥統治翻案,否定孫中山的護法運動,是廣州中山大學教授袁偉時發表在《明報》月刊上文章的基本手法。

  這位中共御用學者、中共“全國人大代表”的特點就是要違背歷史起碼常識,其基本精神則是給民主法制的大敵──軍人強權塗抹“民主法制”的光環,給中華民族當時唯一的正氣所在──孫中山的事業和人格以編造的事件抹黑。

  孫中山在二十世紀初的時候,發現中國的問題不可能祇是解決民族問題,民權和民生也必須解決:同樣,也不可能光解決民權或者民生問題,必須將這三個問題一併解決(雖然每次各有側重),孫中山的三民主義是至今無人超越過的解決中國社會發展的最佳方案,這是孫中山先生獨到的偉大貢獻;孫中山先生所開創的事業,並不因為歷史出現曲折而失去其光輝,相反,在黑暗中更顯出其明亮;孫中山先生的人格魅力,是他在長期的困境中吸引人們追隨他的無形力量。

  顯然,光有學說還不夠,必須有事業和領袖的人格相結合;同樣,也不可能光是有改變社會的運動和個人的人格魅力,必須要一並具有。

  對於為軍閥塗脂抹粉的文章的反駁,在今年春天的《傳記文學》上,有胡志偉的有理有情的長篇文章連載,在《明報月刊》第十期上,有容若的清晰扼要的論述。我在此僅作補充闡述。

一、軍閥政治的初始

  太平天國時期的大動亂,使得地方軍人崛起,但是曾國藩與李鴻章都沒有篡位的野心,而是維護北京的統治中心,所以他們並沒有成為軍閥,祇是開始了清代地方軍人擁有軍隊的先例。

  滿清王朝被推翻,袁世凱復辟帝制失敗,他的勢力分散給了他的眾部屬,軍閥政治由此形成。中國傳統思想與傳統政治制度是相輔相成的。傳統思想把行孝道當做行仁之本,當做天經地義的行為準則。任何人在家庭內部必須行孝,總是以愛親人為起點;在社會生活中則抽掉仁愛的內容,行孝方式就是忠君,中國的政治制度在秦漢具備芻形。信奉儒家的曾國藩、李鴻章雖然統率天下大軍,他們作到了忠君。但是袁世凱就不同了,他以小站練兵起家,他同樣擁有軍隊,卻先後出賣了光緒與宣統兩位皇帝。等他稱帝,他的部下們學習他不忠君的榜樣,照樣把他給賣了,這些割地為界的軍人便成了民國早期阻礙中國政治生活現代化的主角。

  軍閥們也有其時代根源。因為既然忠君觀念過時,那末該忠於誰?孫中山在去世的前一年演講三民主義的民族主義時說,他自己有一次偶然到一家祠堂去,發現牆壁上的“忠”字被塗抹掉了。孫中山說,忠君雖然不好,但是忠於國家還是必須的,可見其時社會心理的混亂狀況。至於民主思想,與擁有勢力的軍人們幾乎絕緣,哪個軍閥沒有帝王思想?

  軍閥形成的條件,早有學者論述道:“中國受國際資本帝國主義之壓迫,產業革命未臻成熟,而農村經濟已破產。農村因而隨之崩潰,農村的壯丁乃流為游民,這些龐大的游民群眾,在一方面變為民主勢力形成的障礙;在另一方面適使軍閥得有挾多兵以自重的機會,因為農村頹敗,農村壯丁過剩,流為游民,唯有‘兵’和‘匪’兩條出路,兵多匪多,匪多兵多,兵匪不分,軍閥於是坐大。”(註1)加上國外帝國主義在中國劃分勢力範圍,以及部份地域經濟的相對封閉性,以及農村過剩人口的流動,也有利於軍閥割據的出現。總之,二十世紀前期的新舊制度交替和思想文化互相影響時的混亂,是軍閥割據出現的外在條件。

  關於軍閥的定義,各史家見解接近而各有所重,近代史專家張玉法關於軍閥的定義是:“軍閥一辭,就中國的歷史來瞭解,是指自樹武力,與中央政府若即若離的軍人。這種軍人,通常有一個固定的地盤,在地盤之內,行使半獨立的或者接近獨立的統治權。這種軍人,不僅民國初年有,漢末的州牧、唐末的藩鎮,可以說都是軍閥。民國初年的軍閥,多為各省的督軍,也有較督軍為小的將領。這些軍閥,進可以操持中央政治,退可以割據一方,無論他們的權位如何,他們都以武力為後盾,以保有並擴張自己的權位,忽視國家的秩序法律。”(註2)

  袁世凱被迫取消帝制以後,他的主要部將就為爭奪權力四分五裂。不僅僅袁失去了再統一北洋的威望,其他的軍人更沒有一個人能夠有資格統領全局。最有勢力的馮國璋和段祺瑞都想登總統寶座,張勛想要宣統復辟,倪嗣沖則死保段。北洋軍人的分裂勢在難免。

  袁世凱死後,有三系主要軍閥,其中皖系、直系是袁世凱的直接下屬。皖系的段祺瑞,包括徐樹錚編練的四個旅和四個師,嫡系部隊有大約六萬多人,政治上有交通系和安福系;直系馮國璋,包括保定的曹錕、洛陽的吳佩孚,以及馮玉祥、孫傳芳等部,1924年有兵力二十五萬多人;奉系張作霖出身馬賊,袁世凱死後排擠掉袁的心腹段之貴而得以大發展,在1924年已經擁有兵力約十七萬人。

  繼承袁死以後的總統職位的,按照1913年臨時約法所制訂的總統選舉法的規定,應當由原來的副總統繼承,於是黎元洪出任總統,皖系勢力人物段祺瑞為國務總理,皖系掌握實際權力。

  於是,立即出現了黎和段的所謂“府院之爭”。當時第一次世界大戰正在進行,以日本為後臺的段祺瑞按照日本的意旨,極力主張參戰,條件是得到日本的大量貸款,段有了錢就具備用武力來統一全國的重要條件。但是黎元洪總統和國民黨佔優勢的議會堅決反對。在這個剛剛結束皇帝統治的共和國,政治人物對待不同意見的方式,是以勢力來強迫對方接受,而不是協商、妥協、包容。於是,段運動皖系的各省督軍(相當於今天的軍區司令)於1917年4月15日在北京開會,決定參戰。由段內閣簽署後送交國會。5月10日,眾議院開會時,段唆使所謂“公民團”包圍議會,強迫參議院通過參戰案,重新上演了袁世凱不久以前為了當皇帝,由籌安會組織所謂公民代表請願團,製造民選皇帝的醜劇:“5月10日,眾議院開會討論對德宣戰,段祺瑞竟僱用流氓,組織所謂‘公民請願團’、‘五族請願團’、‘軍政商界請願團’,為數三千餘人。由段系爪牙,陸軍部人員傅良佐、靳雲鵬等指揮,包圍國會,毆辱議員,施用民國二年選舉總統時袁世凱所用的慣技,揚言必俟參戰案通過,方許散會。眾議院為之群情憤慨,乃停止會議表示抗議,國務院的全體國務員也相繼辭職,整個內閣僅剩國務總理兼陸軍總長段祺瑞一人而已。”(註3)這是議會和軍閥最初的較量。

  5月18日,報紙透露這僅剩的一名內閣總理竟然向日本借款一億,眾議院於是決議該借款無效,並且還決定緩議對德參戰案。對此,段氏的督軍團竟然上書總統要求解散國會,而按照約法規定,總統並無解散國會之權。總統黎元洪祇好在22日免去段的總理職務。這一免職決定卻立即被參眾兩議院通過。(但是約法也有矛盾的規定,即在總統簽署以後,要由總理副署才有效)

  以下之所以不厭其詳地要舉出一些眾所週知的常識,是要說明成為護法運動對象的段祺瑞,這個擁有私人最強大軍隊的中華民國的總理作事,完全沒有絲毫共和國必須的民主思想,與擁有絕對權力的昔日皇帝的所為無所差別。總理擁有私人軍隊,本身是對西方民主的“創造”,總理如果作事遇到障礙,當然運用軍隊去除,不然養軍隊做什麼?

  被免職以後的段祺瑞去了天津。段系的安徽省長倪嗣充立即宣佈“獨立”,和中央政府脫離關係。緊接著奉天督軍張作霖、山東督軍張懷之、福建督軍李厚基、河南督軍趙倜、浙江督軍楊善德、直隸督軍曹錕、陝西督軍陳樹藩也宣佈“獨立”。這其中不包括直系的幾個督軍馮國璋等,皖系督軍則缺乏安徽張勛。倪嗣沖對督軍們這樣憑藉武力與總統和國會作對的行為辯解道:“黎總統聽信群小,排斥正士,暴民盤踞國會,勾結府中,以奪取政權,須以武力驅逐之。”督軍們明目張膽把議員稱為“暴民”,和總統一致叫“勾結”,因此要以武力解散國會,驅逐總統,奪取政權。這就是中華民國建立以後,高層武裝擁有者的心理狀況的反映。不僅僅如此,督軍團還到張勛部駐紮的徐州集會,公然要把滿清的皇帝請出來,而有辮子兵張勛復辟的一幕戲。很有意思的是,戊戌變法時候站在時代最前列的康有為是張勛復辟的主要謀士,梁啟超則是後來皖系的主要高參。

  段借黎元洪解散了國會(1917年6月13日),再借辮子兵趕走了黎元洪而擁戴宣統復辟(7月1日)。但是,軍閥們已經不願意再當孩子皇帝的走狗,所以過後段祺瑞在皖系和直系軍人支持下(日本也給了一百萬軍餉),祇花幾天時間就打敗了張勛的主力,反而獲得了“再造共和”的美名。

  於是乘此參戰,借貸總額達到三億日元以上。他以參戰為名,把擴張北洋的私家軍合法化,就野心勃勃地開始了以武力統一全國的北洋軍閥時代。

  以上從袁世凱死後到護法以前的軍閥橫行的短期歷史主要說明兩個問題:第一,這些手握兵權的督軍們和袁世凱一樣,為了奪取和佔據國家的權力,祇相信武力,任何阻礙他們的中華民國的約法、議會、總統,隨時可以廢除而另外製造;第二、他們肆無忌憚地橫行,共和國的最廣大公民們卻很少反對表示,似乎民主制度並不和他們息息相關,可見新的外來的共和制度與普通民眾需求的脫節,可見孫中山等反對北洋軍閥的護法事業的孤立和艱鉅。第三、約法被廢除,國會被解散,共和國也就不復存在。按照袁偉時所謂的民主法制的程序進行合法鬥爭的基本條件也就不存在。

  是當幫兇?或在體制內部當順民?還是在體制外起來維護剛剛創立的共和國?

  領導推翻滿清而名滿天下的孫中山,卻是一個手無寸鐵的文人,他選擇了對抗擁有政權的軍閥的艱難歷史道路。

  是軍閥們逼出了以孫中山為主要領袖的護法運動。

二、孫中山對軍閥認識的深化

  在中共學者袁偉時等的筆下,孫中山被描寫成為一個“冀圖依靠武力,另立政府”的傾向暴力革命的人,更被戴上了“軍閥”帽子。恰恰相反,孫中山在暴力革命問題上,在反袁和護法這兩件大事情上,卻總是遲遲不動,甚至走在他的追隨者的後面。

  袁世凱剛剛上臺,就完全不遵守約法,他不同意傾向國民黨的王芝祥擔任直隸總督,竟然不通過總理唐紹儀就任意取消內閣成員,使得總理辭職;參議院不同意北洋軍人代替唐的位置,袁竟然讓北京軍警通電威脅參議院;袁同時在大大增強北洋軍隊。但是孫中山呢?以為辛亥革命成功以後,民族問題解決,連民權問題也解決了,他放放心心讓袁領導國家,他祇是研究《實業計劃》以解決民生問題。既然如此,認為武裝力量已經沒有用,而且袁世凱控制的北京國庫拒絕發給這些革命軍隊的軍餉,在南京的黃興於是把所統率的五萬多軍隊解散了。以後來歷史發展來看,這是重大的錯誤。孫中山1912年8月抵達北京以後,他和黃興更被袁世凱迷惑,充滿幻想。甚至國民黨的國會領袖宋教仁被袁世凱暗殺,輿論一片嘩然,孫中山仍然主張:“吾人對此案,尤當慎重,一以法律解決。”(1913年3月26日《民立報》)在孫中山態度轉變為強硬時,另外一個重要領袖黃興仍然主張按照法律解決。當然,這也和國民黨人這時候沒有力量有關。孫中山是在袁世凱的兇相進一步曝露,和國民黨人普遍主張武力對抗的情形下,才終於走上了“二次革命”的道路。

  袁世凱死後,孫中山再次經歷了北洋軍閥的橫行,又對段祺瑞領導國家實行民主法制抱著太大的希望。那時候的首要事情當然是恢復約法和國會,孫中山指出大局已經變化了,“不能再以革命用兵”,還勸老同盟會員們回到本地工作。孫中山助手居正晚年記載:“袁世凱死,孫公發佈歸復約法宣言。國會重開,黎元洪依法繼任。余亦入京復任參議員。”(註4)為了加強議會工作,孫中山派胡漢民和廖仲愷到北京,“並代表總理向總統黎元洪及國務總理段祺瑞商恰國事,與內務總長孫洪伊謀組大黨,並進行擴充黨務及團結國會議員同志。”(註5)更有甚者,就像不久以前信任袁世凱一樣,孫中山命令把各地中華革命黨組織的民軍解散。居正為總司令的山東民軍是中華革命黨軍隊的主力,竟然部份被北洋的山東軍閥張懷之收編成為一個混成旅,一個混成團,其餘解散,居正自己則到北京當他的參議員了,而且發誓不再帶兵(見《梅川譜偈》)。研究這一段歷史的專家寫道:“為什麼孫中山對時局既懷憂慮,而又急於收束軍隊呢?這是因為:第一,他認為‘黎元洪已遞補遺缺,目前最迫切的願望,是和平與秩序的恢復’,而且照他看來,‘黎元洪隨和懶散,不抱帝王野心’,‘他會順應民心為國服務,而不至於假借權柄以謀私利’。第二,他看到民心思定,翹望建設,因而認為解散民軍‘實由於順應國民心理’。他告誡民軍將領:‘今者約法,國會次第恢復,破壞既終,建設方始,典兵者要當以大局為念,急圖收束、解散,以輕負擔而安地方。’……第三,由於段祺瑞、馮國璋曾經在民國元年演出逼宮戲時,通電擁護共和;當袁世凱稱帝時,段、馮都遭猜忌,段還遭罷黜,因而與護國軍逼袁下臺有過溝通和默契行動。所以,孫中山把段、馮與狂熱支持復辟的張勛、倪嗣沖之流有所區別。對張、倪揭露其惡,對段、馮則暫持觀察態度。……照他看來,‘惟今日人心實皆趨向共和,故舊官僚中全無共和思想者,亦始順人民之意,表示贊成。’第四,他相信一旦假共和出現,人民一定會奮起鋤而倒之。……”(註6)孫中山對袁世凱和北洋軍閥都沒有足夠的警惕而輕易解散了至關重要的軍隊,造成了一再的重大損失。

  孫中山從袁世凱復辟到段祺瑞專權的歷史教訓中,認識到祇有根本推倒軍閥,才能夠在中國實現民主與法制,這是孫中山認識的深化,由此走上了武裝護法的道路。孫中山於一再的失敗中所拋棄的,正是他以為民族、民權都有了,祇有民生問題的錯誤判斷。孫中山所拋棄的,正是袁偉時所肯定的。

三、“五大錯誤”不能成立

  中共學者袁偉時完全迴避了軍閥踐踏約法和進行割據的時代背景,以不存在的“法”或者是軍閥的“法”為準繩,以“孫中山的錯誤舉措”為題,指出了孫中山在護法運動中的“五大錯誤”,袁實際是為有罪於中華民族的南北軍閥翻案。

  標題:“(一)肆意建立非法政府”。袁偉時的論點是:“從全國形勢看,當時與張勛的軍事鬥爭已告一段落,中心已轉向維護民主和法制的鬥爭。……孫中山此時的身份是普通公民,是在野黨領袖,張勛復辟是違反憲法的叛國行為,任何公民都有權用包括使用武力的方式與之鬥爭。可是,孫中山到達廣東時,叛亂已經失敗,此時一個普通公民宣佈要把國土的一部份變成為‘軍事基地’,進而‘建立政府’,顯然是不合法的舉措。”他的論據是:張勛復辟被打敗以後,“馮國璋代理大總統,符合《臨時約法》。段祺瑞出任國務院總理及其他各部總長的任命,在張勛復辟的緊急狀態下可以理解,但依法仍需得參議院之同意。”

  袁的錯誤在於,段祺瑞廢除了約法,已無法可依仗;解散了國會,已沒有合法鬥爭的場合;並且段極力武力統一全國,用帝國主義給的金錢,用武力鎮壓一切反對者,哪怕議員。這樣,維護“民主與法制”就自然轉向了軍事手段。以下進一步以兩點來證明之:

  其一、袁世凱、張勛都解散國會踐踏民主制度,段的作為更甚:他對於這個國民黨議員佔多數的不聽令的國會,不僅僅解散,竟然加以廢除,還迅速製造了幾乎由北洋的人馬組成的段系議會,即在1917年11月10日段召集所謂臨時參議院,修改了國會組織法和議員選舉法;在1918年8月解散臨時參議院,建立了為段氏服務的清一色按照北洋軍閥旨意行事的所謂安福國會。他超過了袁世凱。袁專權就乾脆當皇帝,段祺瑞同樣專權,卻製造民主法制外衣。實際上哪裏有民主法制?

  其二、段一直是北洋軍閥中主張武力統一全國者,直系的總統馮國璋因為和南方軍閥陸榮廷有勾結所以主張和平。袁偉時譴責孫中山7月17日到達廣州以後準備建立“軍事基地”護法,可是段祺瑞在做什麼呢?“他對解決大西南的方針,係以湖南制兩廣,四川制黔滇,再利用參戰名義與日本軍閥勾結,不惜出賣國家權益,取得日本的巨額貸款和大批軍械,進行武力征服西南的內戰。在六年(按,即1917年)8月6日那一天,段祺瑞派出了他的兩員心腹大將,命傅良佐(按:這個傅良佐就是公民團暴徒包圍國會,毆辱議員的總指揮)為湖南督軍,而以吳光新為長江上游總司令兼四川查辦使,由湖南岳州率領兩個混成旅入川,他的計劃是以川軍打先鋒驅逐滇黔軍,而由吳光新督鎮直下滇黔。另一方面,在湖南他配置了范國璋的二十師,和王汝賢的第八師,作為傅良佐統率征南的主力。”(註7)段祺瑞的第一次征南以失敗告終。為什麼袁偉時隻字不提段祺瑞一上臺就毀法另造國會?為什麼不提段立即武力南征?為什麼不提段為了武力統一全國而向西方帝國主義大借款?那時候在北洋方面,以湖南、湖北的利益爭奪為起點,終於在1920年7曰4日爆發了直系、皖系大戰,奉系張作霖宣佈幫助直系而漁翁得利,統治北方四年的皖系被趕走。照例,新的軍閥統治者又玩弄起新的議會;不到兩年,在1922年4月,直系、奉系爆發了第一次戰爭,不久以後又有第二次戰爭……。在西南,富裕的四川的眾多軍閥之間,以及雲南、貴州等省,也是狼煙遍地,砲聲隆隆。在軍閥專權時代,真正決定一切的,是武力,是戰爭。袁偉時聲稱張勛復辟結束以後,“軍事鬥爭已告一段落,中心已轉向維護民主法制的政治鬥爭”,“民主制度恢復在望之際”等等,顯然完全缺乏近代史的基本常識,要不就是任意編造歷史。當然,這正是中共一朝的“治史”方法。

  武裝護法,是時代的需要。孫中山在7月21日在汕頭歡迎會上發表演講道:“中國六年來變亂之原因,正新舊潮流衝突之現象……復辟發生,是舊潮流造成的,共和政體,向為舊派人物所反對,若倪嗣沖、段芝貴等為反對共和之人,亦為反對復辟之人。今天北方起兵討賊之人,又都是昔日贊成復辟之人,是非混亂,目耳渾惑,是為目今最困難最危險時代。官僚知國民愛共和,又不能不口說共和。今日反對復辟是假的,爭後來之勢力是真的。勢力在手,又要主張帝制,主張復辟的。”(註8)孫中山指出像倪嗣沖、段芝貴這些袁世凱的皖系大將,本來就反對共和,但是他們反對張勛復辟;皖系起兵討伐張勛復辟的人,其中又是擁護袁世凱復辟的人。所以孫中山進一步指出“今天”和“昔日”的軍閥都是一樣的,袁不指明出處,一再斷章取義批判道:“一個政治家作出這樣的論斷是危險的。從政治上說,這等於向前清的官僚以及立憲派、保皇黨等等宣戰,因為他們都是從前反對共和之人;從邏輯上說,這是荒唐的,因為過去並不等於現在。”孫中山是在汕頭的護法歡迎會上講的話,當然是針對毀法毀國會的皖系軍閥,並且已經指名道姓,沒有泛指,就是指出了,也沒有什麼“危險”可言;所批判的軍閥就是這樣的假共和,哪裏有抽象的邏輯可言。下面還有這類近似謾罵而歪曲或者隱瞞史實的語言,不過是肯定段祺瑞是而孫中山非,即用編造歷史的辦法來製造新的是非,不值得繼續答覆。豈知北洋軍閥的這一段歷史沒有什麼盲點,祇要指出軍閥統治的時代背景和基本的事實,就一目了然。

  標題:“(二)明顯的違法行徑”。袁一開始就說:“既然打出‘護法’旗號,最低限度的要求是重大行動必須於法有據,現在看來,整個護法運動的重大行動都很難找到法理的依據。”這是用“法”來全盤否定所有反對軍閥統治的護法運動。這部份包括“非法當選大元帥”和“非法進行軍事行動”兩部份。

  法在哪裏?唯一的“法”是民國元年的約法,這已經被袁世凱、張勛推翻;段祺瑞掌權,憑藉北洋的軍隊,無法無天,他並不恢復中國這唯一的臨時憲法,而是自己製造了新的議會。孫中山那時悲壯地說:“約法為民國命脈,國會為法律本源,國會存,則民國存;國會亡,則民國亡。”而且,段祺瑞所作所為完全沒有“法”為依據,段的安福系國會所制訂的憲法草案是在1919年8月12日;之前孫中山是在1917年9月1日就任護法軍政府大元帥,相差兩年,袁偉時所津津樂道的“法”在何處?如果他立足於民國初年的約法,孫中山的護法就合法;相反,袁顯然立足於段祺瑞製造的安福國會所通過的“法”,但那時還沒有產生?!而且,在1920年7月皖系被直系打敗,安福國會也就被廢除,直系另外起爐灶,段氏所制訂的法也不復存在,究竟如何緊跟軍閥們的“法”呢?

  由於段毀法和另外製造國會,許多議員被迫南下,孫中山在1917年7月17日到達廣州以後發表演說,號召延續法統,再造共和。海軍司令程璧光7月在21日誓言護法。到了8月中旬,以原來北京參議院、眾議院的議長為首,到達廣州的護法議員有一百五十多人。作為約法已經被北洋軍閥毀壞的非常時期,祇有召集這樣人數不足的非常國會,所以在國會前面加“非常”;在8月30日,非常國會通過了《軍政府組織大綱》。孫中山宣佈,祇要約法得以恢復,立即取消非常國會和軍政府的一切活動;而且為約法選出的總統黎元洪保留總統位置,祇稱為“大元帥”,這是光明磊落的公心的表現。祇要稍稍注意,就知道這是萬不得已的作法。根據從袁世凱以來的歷史經驗,祇有走上武裝護法一途,推翻這些軍閥,才有可能創造中華民國的未來。孫中山在南下護法前說:“伏念共和帝制,迭相乘除,已經歷三次,所以起滅無常者,實由是非不定,刑賞無耳。”(以下凡是孫中山的言論講話都出自黨史會編的《國父全集》,不再另加註釋)又說:“五年來,建國之事,付託不得其人,幾將民國根本推翻。”袁偉時批評孫中山沒有“民主法制觀念”、“是專制主義心態”,令人費解的是,作為中共“全國人民代表”的袁偉時,為什麼會在此時出來為北洋軍閥翻案?袁偉時指責孫中山的援閩是“非法”軍事行動時,不知道他是否知道段祺瑞正在採取大的軍事行動,企圖依仗其強大軍隊以武力統一全國,從湖南和福建兩路進攻廣東?

  在孫中山剛剛南下的時候,段祺瑞在1917年9月就派部侵入湖南,由於皖系與直系在爭奪湖南控制方面的爭鬥,加以派兵南下促成了廣西軍閥與孫中山聯合援湘,使段失敗下臺,而有直系王士珍組閣。到了12月,段的皖系將領與部份直系將領在天津開督軍團會議,迫使直系的總統馮國璋下令討伐西南,而有第二次湘戰;1918年3月直系驍將吳佩孚連續攻陷岳州、長沙、衡山,廣東為之震動。

  同樣在福建方面,北洋軍閥李厚基的將近四萬軍隊於1918年5月,分南北兩路攻打廣東。孫中山領導的革命軍由陳炯明、許崇智、鄧鏗統領指揮,經過半年的戰鬥,互有損傷,最後相持不下,在11月議和。閩南遂有陳炯明治理兩年多的機會。譴責南方的自衛行動而肯定北方南征是合法,袁的北洋立場鮮明不過。

  袁還責難孫中山的第三大錯誤標題是《玩弄徒勞無意的政治遊戲》。這個要給北洋軍閥翻案而否定孫中山的作者應當知道,這是一件何等巨大的論題!一定要有周密的論據和充足的材料,真正地有了這些,又何嘗不可。可這一節照舊祇是大罵孫中山“踐踏法律的行為視若無睹”、“孫中山的所謂護法也乏善可陳”。他否定的依據有兩點,第一是用章炳麟的話,說孫中山號令不出軍政府所在地,第二是說廣州的桂軍、滇軍紀律敗壞,要護法運動負責。

  章炳麟的話沒有錯,道出了在兩廣軍閥挾持下的軍政府的困境,可這是誰之過?同情孫中山的原廣東省長朱慶瀾把二十營軍隊交給孫中山以前(由陳炯明統領),孫中山從來沒有一兵一足,袁卻把兩廣軍閥的軍隊紀律敗壞的責任要孫中山負責。邵元沖《護法歷程》記載了桂系軍閥從事菸賭斂財的來龍去脈:“22日,陳炳焜、譚浩明聯名電北京,謂總統被武力威脅,解散國會;在國會未恢復以前,兩粵軍民悉行自主,其重大事件,逕秉承總統辦理,不受內閣干涉云云。自此而菸賭各禁,次第解除,桂系聚斂之行日著矣。”二十年前一篇研究軍政府的論文寫道:“芩春萱名義上是軍政府首腦,對粵省政務有指揮制裁之權,實際上他對莫榮新所作所為一概默認,因此當時粵省政治之黑暗令人難以置信,在省政中桂系居然明目張膽賣官鬻爵,各縣縣長補缺分上、中、下三等,凡有錢者,無論學識、人品,上縣肥差取價鉅萬,其次七、八千,最下之縣亦五、六千,因此市儈無賴,土豪劣紳,充斥於政界之中。軍政府對粵省人事遷調任免原有同意權,但莫榮新在政務會議上所提人事任免案無不如數通過,芩氏對桂系非法行為張眼閉耳,若視未睹,並不阻止,伍廷芳雖有心反對,但不為桂系所採納。民黨份子則義憤填膺,不願見護法聖地蒙塵羞辱,使軍政府前途斷送在芩、陸之手,乃一致要求孫中山先生以革命領袖的身份,出面排除異端,選派代表南下出席政務會議,以阻止桂系及政學系之橫暴……”(註8)(以下致電孫中山的電文略)明明是執掌大權的桂系和政學系縱容腐敗,卻要算在孫中山的頭上。

  袁進一步說:“這樣的‘護法’祇有一個後果:加劇了軍閥混戰的局面。”把軍閥混戰加劇的責任加在護法運動的頭上,中共“全國人民代表”的這項說辭,就是當時軍閥的筆桿子都不敢如此吐露。北洋軍閥內部有幾次大的混戰,西南軍閥更有數百次混戰(近年研究軍閥史者指出,光是四川的軍閥混戰就達到四百多次)哪一次是護法運動加劇的?

  中共“全國人民代表”袁偉時公佈孫中山的第四大罪狀標題是《助長政治瘟疫蔓延》。一開頭就亮出論點:“近代中國的一大問題是政治專制和腐敗。進入民國時期,隨著政治制度的改變,出現了新的腐敗和侵犯自由的形式。例如,官員、議員要選舉了,賄選、迫選隨之蔓延。更惡劣的是運用殘暴手段消滅政敵,乃至不惜出動軍隊剿滅政敵。這些都是袁世凱開其端的,高舉護法和革命大旗的孫中山及其追隨者理應對這些政治瘟疫堅決撲滅,最低限度是本身有較強的免疫力,不要同流合污。不幸,孫中山及其追隨者沒有抵擋住這場瘟疫。”以下是“論據”:

  “(1)動用武力對待盟友”。袁舉出的是孫中山炮轟莫榮新督軍府事件。莫榮新何許人也?回答這樣的問題簡直興趣索然,因為這都是起碼的常識,是歷史系的本科學生都應當知道的史實。桂系軍閥首領陸榮廷起自綠林,後來是北洋政府的兩廣巡閱使,兩廣從來沒有宣佈“獨立”於北洋,祇是“自主”,隨時留有進退餘地,1917年冬就打算取消“自主”服從北洋。廣東督軍陳炳焜、廣西督軍譚浩明都是他的心腹。“統帶軍隊者個人上無民主政治之督率,下無民主勢力之牽制,無拘無束,思想言動,絕對自由;生殺予奪之權,一憑個人之喜怒好惡,這便是軍閥。但是軍閥想要持久還須帝國主義經濟的奧援,借錢給他們作戰,才能維持住勢力。”(註9)因為廣東省長朱慶瀾打算把二十營軍隊交給軍政府時,陳炳焜極力反對,和軍政府的關係因此更加惡化,以至於陸榮廷不得不把陳炳焜調回廣西,另派莫榮新為代理廣東督軍。莫榮新卻想方設法要把軍政府趕走:莫綁架殺害了孫中山任命的潮海前敵司令金國治,又逮捕槍殺了孫中山身邊的數名衛士和新招的兵士六十多人,孫中山要求莫向軍政府道歉謝罪,莫仍然置之不理,軍閥欺侮困境中的孫中山到了極點,孫中山忍無可忍才炮擊莫榮新的督軍府,莫因此謝罪。孫中山不是神,但是軍閥莫榮新自己都上門認錯,中共“學者”袁偉時卻在為西南軍閥開脫罪責。

  至於孫中山所謂的第五大罪狀,是關於大總統的選舉,認為和袁世凱一樣有三大問題:“一、假造民意;二、武力威脅;三、金錢收買。”這個並不熟悉近代歷史的中共“人民代表”,從為陳炯明翻案的書中抄來了一些故事。

  那時的中國人是否擁護孫中山,華僑是否擁護孫中山?不必假造,從兩點可以說明:其一是,因為桂系軍閥控制了兩廣的經濟來源,護法政府的經濟基本來源主要依靠華僑的捐款,祇要翻閱一下有關的籌款電報就可知道,而且華僑的捐款從辛亥革命以前就開始了;其二是,孫中山當選大總統以後,廣州出現了十多萬人遊行的盛況,各種報紙俱在。

  要順便提及的是,孫中山的確遭到部份極端唯利是圖的商人們的反對,這些商人從來就擁護袁世凱、北洋軍閥,反對任何從國家、社會、民族整體利益出發的事情,他們正是陳炯明的社會基礎,也是後來反對廣州革命政府的“商團事變”的主角。

  以下摘錄陳定炎著的書籍中的語錄以茲證明:
1、“炯明的施政,得粵、港、澳商人熱忱的支持。廣東各屬,氣象亦為之一新。”(第127頁)
2、香港總督的電報說:“7月18日廣東宣佈獨立,因其都督與政府官吏均為國民黨員。但香港和廣州的商人均擁護袁世凱。地方完全平靜。”還說這些人包括“銀業行、金舖行、生藥行、南北行、冰行、洋參行、入口洋貨行、米行”(第137頁)。
3、香港總督的電報,顯示了陳炯明與港英當局、商人、北洋政府之間的關係:“立法委員劉鑄伯企圖在廣州和香港籌款,組織商人工會,以資助陳炯明。唯一條件是陳必須答應和北京政府合作,與孫中山完全脫離關係。但是陳炯明對於此事,未作任何行動,結果令孫中山成功地選舉了自己做總統。”(第282頁)(註10)

  陳炯明叛變孫中山的社會基礎是港英當局、部份與港英當局有關係的商人、北洋軍閥的直系和陳炯明的部屬。護法運動的這些敵人反對孫中山,不能證明胸懷中華全局的孫中山的錯誤。

  1989年,廣州中山大學兩個研究近代史的教授段雲章、邱捷寫了一本將近四十萬字的書《孫中山與中國近代軍閥》,對近代南北軍閥有比較詳細的研究,其中對陳炯明由一個革命者到軍閥的轉變的材料和分析都值得一讀,還敘述了為什麼孫中山要當大總統的史實,該書寫道:“當時,北洋政府因桂系臨逃前宣佈撤銷軍政府和取消廣東自主而大言不慚地宣佈全國已經‘統一’,而川、湘、滇、黔四省軍閥為謀求自保而宣佈‘自治’,即承認南北政府,在局外中立的幌子下各自稱雄一方。而軍政府的四個總裁,唐繼堯於1921年2月7日被其將領顧品珍趕下臺;唐紹儀則與孫中山意見參差而消極觀望。這樣,重建的軍政府管轄的範圍祇局限於廣東;主持軍政府者僅孫中山和伍廷芳,加之過去一段時間桂系主宰的軍政府已弄得聲名狼藉,在人民中不復有威信。就外交而言,帝國主義更藉口北洋政府已實現‘統一’,而無視軍政府的存在。在這以前,外交團與中國南北兩政府協議將關稅餘款13%付與軍政府。至此,外交團則在美國政府的策劃下,悍然以軍政府權力僅及廣東一省為藉口,停止這筆原定撥款,並將應撥交的關稅餘款250餘萬兩劃歸北京政府。軍政府財政總長伍廷芳曾為此向駐粵領事團多次提抗議,最後一次聲稱,如果不按照協議付款與軍政府,則派人接收海關,帝國主義竟動以武力威脅;而且還成立新銀行團,不斷借款給北洋政府。因此,孫中山認為必須成立正式政府,以資抗衡,並借此爭對內對外的代表權。……到3月,直系、研究系、政學系竟策動聯絡西南諸省軍閥,搶在孫中山成立正式政府之前,組織‘六省聯防’,聲言‘勿為孫文所惑’。這一陰謀如果得逞,西南諸省勢力必分裂,‘粵局頓形孤立,其危險實不堪言’。由是之故,孫中山更急於早日成立正式政府。”(註11)顯然,這位作者的立場是學術的、客觀的,其證明是,《陳炯明集》一書的編輯就是該書作者之一。

  至於所謂暗殺事件要加在孫中山頭上,更是離譜。作者大概是想要進一步給孫中山的人格抹黑。對於西南軍閥的橫行,1919年曾經有孫中山的追隨者寧願以死來推行暗殺,孫中山在接到書信的當天就批覆道:“代答以暗殺一舉,先生向不贊成,則在清朝時代,亦阻同志此行,以天下惡人殺不勝殺也,道在我有正大之主張,積極之進行,則惡人自然消滅,不待於暗殺也。”(註12)在《傳記文學》2002年春的兩期連載的胡志偉的長文中,已經有詳細的批駁。因為孫中山人格之高尚,連孫中山的政敵都是公認的。曾經在孫中山面前為陳炯明求情的吳敬恆曾經致信陳炯明說:“孫文從不記人之惡,幾為古今中外少有。”戴傳賢不是出於當面歌頌,而是在1921年私下勸勉心中不平而離開孫中山革命事業的蔣介石時寫道:“先生之事業,日日趨於成功之一途,自其主倡革命以來,其所持主義,在中國之推行,進步之速,或較各國之革命史上成績為優。然先生之所長何在也?靜江與弟,皆認忠厚和平,為先生唯一優點,吾人從未見先生以己所不欲者施諸人,亦未見先生在私人關係上,對人有絲毫怨讎之心;而不嗜殺人,尤為國中與全世界政治家所僅見者。中正和平四字,殆其生性,其他思想學問之優良,皆不過為其涵養其偉大人格之工具,而決非其偉大人格之本質也。吾人日與先生處,而能見及此點者,已為不多,能學得此點者更少。執信亦同輩中之一特殊人格,然與先生根本不同之點,則在於此,弟深知之,而不能望先生之德量於什一,非不欲學也,質不如也;然甚願與兄共勉學之耳。”(註13)孫中山的事業的追隨者中,總是有許多德才兼備的優秀人物群體,這首先是孫中山的人格所吸引。陳炯明叛離孫中山,很重要的一點是這兩個人在為人品德方面的差異所至。從來不曾在孫陳之間有過是非的李宗仁對此的論述可以供參考:“孫陳失和的主因,實係兩人政見不同,非純然為意氣之爭。中山先生自矢志革命之時,即以全國為對象,不願侷促一隅。以故中山先生力主北伐的動機,原係孤注一擲,勝負殊未可必。但是把握時機,不計較個人成敗,原為革命家的本分。加以先生氣魄雄偉,敢作敢為,尤非常人所能及。故不辭冒險,期達目的。至於陳炯明,其生平抱負,任事作風,處人態度,都恰恰和中山先生相反。陳炯明自始就沒有問鼎中原的大志,加以其時聯省自治之說正風靡一時,陳氏及其部曲,均嚮往之。他們認為中山先生的北伐,絕無成功的希望,與其以兩粵的精華,作孤注一擲,倒不如切實整頓兩廣,待羽毛豐滿,再相機北進。其所見亦未始非穩健之策。……然陳氏最大的錯誤,在於其為人有欠光明磊落,他身為革命黨員,受中山厚托,攬軍政大權於一身,如以中山計劃為不可行,大可剴切陳詞,力辯此計劃的非計。如中山不納,也大可潔身引退,以見一己的坦誠無私。做一個革命黨人,原應以國家民族為重,不能盲從領袖。而陳炯明既不敢公開提出自己的主張,對中山的計劃又口是而心非。到了最後關頭,竟至唆使部曲叛變,不論公誼私交,陳氏都不應出此下策,淪為叛逆,實不可恕。”(註14)李宗仁以私德而不是從全局的看法,在事件剛剛發生的時候是相當流行的。

  在陳炯明叛變以後,在江西準備北伐的革命軍許崇智、李烈鈞部,如果因此遭受陳和吳佩孚的南北夾擊,後果將不堪設想。陳卻派人聯繫吳,欲行此計劃,直系在保定開軍事會議討論,會上直系重要領袖曹錕和重要將領王承斌、熊秉琦反對聯合陳,理由是,陳此舉是犯上作亂,辜負孫中山,如果援助陳,今後有自己方面的下屬效法怎麼辦?陶菊隱在《吳佩浮將軍傳》一書中就曾提到﹕“吳先生最惡朝秦暮楚覆雨翻雲的人,當陳炯明炮轟廣州總統府時,他曾罵道﹕‘競存(陳炯明字)太無人格了,別人可以打中山,你不能打中山。’”可見在私德方面,連軍閥都不敢贊同陳炯明。陳本來對革命有貢獻,是他的私念太多,獨霸廣東的野心太大,這些在他從閩南回到廣東以後由於大權在握而膨脹,加上吳佩孚的誘惑,而反叛了護法陣營。

  從袁世凱復辟到南北軍閥專制,是辛亥革命以後出現的公認的黑暗歷史現象。在那軍閥橫行的時代,已經沒有國會,沒有約法,沒有了議會鬥爭的場合,沒有了和平鬥爭的準則,從民主法制著手的和平之路已經不存在。結果,再次解散了軍隊的孫中山,沒有金錢,沒有軍隊,仍然高揚護法旗幟,堅持共和的正氣,在南方軍閥的壓迫下,再次武裝革命。不可設想,在南北軍閥稱雄的時代,如果沒有孫中山為首的國民黨人極力反抗,高舉義旗,以後中國社會分裂割據的發展會是什麼樣子?正是護法運動奠定了後來北伐統一全中國的基礎,在中國的歷史發展上,是辛亥革命以後至關重要的一環。

  為什麼軍閥能夠橫行?為什麼民主法制那末輕易地就被軍閥所毀壞踐踏?為什麼孫中山如此困難孤立,以至於剛剛從傳統帝制過來的一般民眾也並不理解他?法國革命時,第三等級是那樣團結一心;美國獨立時,十三個州是那樣同讎敵慨。辛亥革命以後,孫中山為了中國民主和法制的艱難奮鬥,卻和中國社會的整體政治要求脫節,護法運動中再也沒有出現過類似辛亥革命時期的整個社會奮起的局面,所以南北軍閥能夠橫行霸道。對於中國這樣歷史悠久的民族,大概一種外來的政治制度,要與普遍的社會文化心理相應,有一個歷史過程,所以孫中山晚年提出要訓練廣大民眾的民主自治意識,不過這高於國家和社會的“訓練者”往往可能乘此竊奪個人的權力。其中究竟有多少可以繼續指導今後的社會實踐,值得我們研究。

  孫中山留名青史不僅僅有他結合中西文化的三民主義,有他推翻滿清的歷史功績,還有他不屈不撓反對軍閥割據追求國家統一的護法運動,也有他體現著中國優秀文化的人格修養和越挫越奮的精神。這三方面,在中國近代史上,沒有一個人能夠與之相比。不管願意不願意,這是現實存在的事實。可以預料,這個事實在剛剛到來的二十一世紀,還會繼續發揮新的影響。

註釋﹕
1、《中國現代史論文集》第五集,軍閥政治,第63頁,聯經出版事業公司中華民國六十九年,臺北。
2、張玉法:《中國現代史》第172頁,東華書局,中華民國六十八年,臺北。
3、王成聖:《六十年來的中國》第26頁,中外圖書出版社印行,中華民國六十年,臺北。
4、《居正先生全集》上第110-111頁,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民國87年,臺北。
5、《胡漢民事蹟資料彙集》第一冊第402頁,大東圖書公司印行,1980年,臺北
6、段雲章、邱捷:《孫中山與近代軍閥》第221-213頁,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成都。
7、王成聖:《六十年來的中國》第34頁。
8、陳欽國:《護法運動-軍政府時期之軍政研究(1917-1921)》,中央研究院,三民主義研究所叢刊,中華民國73年,臺北。
9、《中國現代史論文選。中國軍閥的史的敘述》第63頁,中華民國73年出版,臺灣新竹。
10、陳定炎、高宗魯:《一宗現代史大翻案》,出版者,BERLIND INVESTMENT LTD,1997年,香港。
11、段雲章、邱捷:《孫中山與近代軍閥》349-350頁。
12、羅剛編:《中華民國國父實錄》第3454頁,出版者:羅剛先生三民主義講學基經會,中華民國77年,臺北。
13、同上,第3479頁。
14、《李宗仁回憶錄》第112頁,南粵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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