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6日星期四

毒奶事件乃中國「九·一一事件」─低發展的增長與中國食品安全

(大陸)
綦彥臣

  發展經濟學有一個重要發現:經濟增長不一定改善貧困、就業、公平方面的狀況,此為「無發展的增長」。中國大陸改革開放三十年,後三分之二時期分別是無發展的增長狀態與低發展的增長狀態。之所以陷入低發展狀態,是因為:其一,初始改革者沒有明確的政治民主化設計;其二,政治理論創新的投機性與悖論抵銷了改革積累起來的合法性。
  無發展的增長導致中國社會長達十餘年的公平方面的巨大錯落,而低發展的增長至少使中國食品安全成為貧困與不公雙重背景下的社會問題。食品安全無保障的社會後果遠比頻發的礦難要大得多。因此,稱毒奶粉事件為中國的「九·一一事件」絕不過分,因為它必將對大眾心理與生活方式產生災難性的影響。

  急速城市化,特權階層的「讓利」

  在一九九七至二○○二中國急速城市化的五年裡,城市食品消費能力增長了十倍,低端食品生產的作坊化補充了市場空間,如「泔水油現象」、「絲襪礦泉水現象」等等。出現這些現象的利益機制在於:其一,狹義特權階層逐利目標的高端化,如在金融、房地產以及「人際關係就是生產力」的批文倒賣領域牟取鉅額利潤,食品特別是大眾消費的食品生產空間自然轉讓給底層社會;其二,廣義的特權階層即那些靠國家財政或事業收支供養的官吏們,不再盡責於食品安全的管理,公共衛生機構專業人員大量流失,低端食品的生產處於自發狀態。對於第二種情況,中小城市幾乎是普遍存在的,比如一個業主租用幾間破舊的民房,弄上不足萬元的簡陋設備,在無任何物理消毒的狀態下,生產低端產品,如兒童食用的冰淇淋。

  這五年間的食品行業利潤平均每年增長百分之二十,高於GDP增長率一倍還多,其經濟社會效果是:第一,小部分底層社會人員受益於城市化運動,由相對貧困階層轉為相對富裕階層;第二,這種階層轉化的代價是以更多的底層社會人員的生存質量受損為代價的,是導致社會仇富心理的原因之一;第三,在生存權作為人權構成部分的理念下,廣義特權階層中優勢群體(如官位到副縣處以上者)開發了自己相對安全的生活模式,此為推動腐敗增長速度超過經濟增速的原因之一。

  需要進一步說明的是,這裡所指的腐敗並不是狹義地指收取額外利益者被輿論揭發的那些行為,而是指明知犧牲了相對多數人的人權而維護自己政治經濟利益的行為。比方說,某位化工大縣的副縣長從來不喝本地的水,因為他知道本縣GDP的取得代價就是地下水的全面污染;又比如說,由於額外收入的增加,其餐桌上食品的安全性大為提高──不吃以有污染魚骨粉為飼料的雞場的雞蛋,而定點在某個天然林養雞場預訂雞蛋,等等。

  缺乏公共性,文化騙局的生成

  在毒奶粉事件發生後,網絡輿論開始對三鹿系列產品的數位形象代言人施壓,要求他們向公眾道歉,其中一位有代表性的人物公開聲稱不道歉,但又委婉地表示將一部份代言收入捐出來救助受害兒童。這樣矛盾的舉動顯然說明事關公共安全的事務缺少起碼的公共性,而涉及到食品領域的公共性是基本人權的部份。由於基本公共性的缺失,更多的人處於隱形貧困狀態,他們不但沒有因經濟增長而獲得提高生活質量的機會,反而因此成了低安全性食品的消費群體,結果是在長時間內要支付巨大的健康成本。隱形貧困衍生出更大的社會不公,比如前述的副縣長喝自帶水問題,從而深度地貶抑了社會不同群體之間的互信水平。

  在發展經濟學視角下看問題,其三要素中兩項嚴重缺失,背後的利益格局是針對底層社會的騙局,即大量文化界公共人物被聘請為食品銷售充當形象代言人。當然,這個問題中的政治機制仍是少數政治精英與少數商業精英暗中勾結之結果,類比之下,少數商業精英之間的勾結更具隱蔽性。無發展的增長或低發展的增長給他們提供了參與宰製底層消費者的軟環境。

  另外,由缺乏公共性而致的文化欺騙性,還利用了公眾對西方熱愛的心理。可以肯定地說,如果三鹿集團沒有新西蘭合作者,就沒如此廣闊的市場。資本主義本身所具有的廣告效應已經淪為文化騙局的道具。

  消費低質化,媒體的「有限道義」

  中國的經濟增長並沒在經濟發展的分項指標「基本需求」(包括營養與衛生在內共六項)方面有明顯的增長,其特徵之一就是消費低質化。由於低質化與城市化趨勢相一致,所以在毒奶粉這樣的重大個案之後,幾乎沒法避免再次出現重大的公共危機事件。

  低質化的傾向已經由「泔水油現象」來體現,而一般情況下是泔水油用於煎炸食品,但是煎炸尾油向哪個方向轉移了,卻無人過問。據民間的業內消息說,大量的煎炸尾油流向了方便麵生產廠家,經一定工藝處理後充做油包配料。我們仍善意地希望這種現象只是發生在非品牌企業。就此問題,分析人士不難發現在媒體瘋炒一個題目之後,後續的深度報道則不見蹤影。估計:一是媒體職業道德存在巨大虧欠(如向被曝光企業索錢),二是輿論管制當局施壓,不允許媒體繼續「添亂」。無論哪一種情況,或是二者兼有之,都說明中國媒體在維護食品安全方面沒盡到道義責任。比如說,二○○七年夏初,有媒體報道說武漢出了十萬斤死魚事件,批評湖北環保不力,但是接下來的問題「這十萬斤死魚是怎麼處理的」,則無任何聲息。人們不禁要問:死魚是被造成飼料後通過豬肉與雞蛋變相上了餐桌呢?還是經過某種加工(變成魚丸)而進入了商場呢?就在寫本文之前,我通過隨機方式調查了幾組特定人群,其中幾位「七○後」組成的一個酒桌私宴(街頭燒烤攤)上,一位年輕人對我說:他見證過一次五千隻死雞的事情──五千隻死雞起初以每隻兩元出了養雞場,最後以每隻五角被麻辣火鍋雞店的供肉商買下。這樣可怖的「商業神話」,更印證了十萬斤死魚去向不明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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