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瘦
大陸的《南方周末》近日報道,在一度拒絕配合警方做口供之後,二十八歲的楊佳首度解釋刀斃六名男滬警的動機是:「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輩子背在身上,那我寧願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給我一個說法,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
從無「前科」的楊佳,有一部二十八年的冤屈史,先是深受家庭與社會委屈,後是飽受警方欺凌冤屈。
楊佳生於一九八○年八月二十七日,籍貫河北省冀縣,戶籍地北京市東城區前圓恩寺胡同某號,中等專科學歷。
父為一影院電工,母王靜梅曾是勞動文化宮解說員。楊佳十三歲的時候,父母離婚,楊佳一直與母親相依為命。楊佳小學成績一般,有時跟同學打打鬧鬧,但不記仇,很快就又好了。那時楊佳的特點是凡事講究規則,不亂穿馬路,看不慣父母亂丟垃圾,會跑過去撿起來。
一九九四年,其母工作的廠倒閉了。楊佳跟母親搬到一套安置房裡,等於住進貧民窟,與一些拆遷戶為伴。此後,楊佳變得沉默寡言離群索居。一九九九年技校畢業之後,楊佳在望京購物中心實習,隨後在首體家樂福工作一年多。他對有些事情看不慣就走了。後一直失業在家。
二○○○年,其母因不服法院的一項處理,開始了八年漫長上訴,長年輾轉於北京公檢法、北京市委、國務院信訪辦和最高法院。但呼天不應,氣得生了動脈瘤,大出血。此間又被一婚托騙了一筆錢,依然投訴無門。二○○七年三月,其母上訪找人大代表反映問題,卻遭拘留十幾天。近年物價飛漲,其母一千五百元的退休工資已不能應付母子生活,到民政部門給兒子申請低保,屢遭拒絕。這讓楊佳更拒絕和人交流,整天坐在電腦前上網。
楊佳樂於助人,見到漂亮女孩很靦腆。二○○六年冬天楊佳在山西旅遊時,因排隊誤會被太原火車站警察「請到」派出所無端打掉了門牙。母子倆又一次不斷上訪,告到公安部,獲賠三萬元。
二○○七年十月五日傍晚,在上海租用自行車旅遊的楊佳,被閘北區普善路口警察攔下久久盤查,後被帶回芷江西路派出所接受訊問,遭到七八個警察的毆打。楊佳出來立即投訴,但未獲督察公平答覆,激起他更大的怒火。
回京之後,楊佳多次通過信訪件、電子郵件等形式,向上海市公安局和閘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門投訴。上海公安督察部門雖兩次赴京對楊佳「進行法制宣傳和疏導勸解」,卻拒絕批評當事民警。直到十七大期間,上海警方想以一千五百元賠償了結,遭楊佳拒絕。與此同時,其母持續八年的上訪又被通知維持原判。這讓楊佳倍感司法黑暗。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楊佳在上海市芷江西路的「德保旅社」,整整住了十二天後乘火車返回北京。兩日後再度折回上海,入住長安路上的梅園招待所,距閘北公安分局大樓只五分鐘路程。五天後,七月一日上午九時許,楊佳退房,四十分鐘後,他快步走進閘北公安分局,六名男警員分別在不同樓層倒在楊佳的刀下……其時有幾個女警員驚倒在楊佳面前,皆被放生。
九月一日,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楊佳死刑。但廣大網民卻認為:楊佳案悄悄開庭,悄悄審判,記者不許採訪,媒體不得隨意報道,連旁聽也是當局安排,楊佳的母親突然失蹤,楊佳的律師同時又是閘北區的法律顧問,楊佳父親聘請的律師不能與楊佳相見,這一切都說明中國司法的腐敗黑暗。
大陸的《南方周末》近日報道,在一度拒絕配合警方做口供之後,二十八歲的楊佳首度解釋刀斃六名男滬警的動機是:「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輩子背在身上,那我寧願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給我一個說法,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
從無「前科」的楊佳,有一部二十八年的冤屈史,先是深受家庭與社會委屈,後是飽受警方欺凌冤屈。
楊佳生於一九八○年八月二十七日,籍貫河北省冀縣,戶籍地北京市東城區前圓恩寺胡同某號,中等專科學歷。
父為一影院電工,母王靜梅曾是勞動文化宮解說員。楊佳十三歲的時候,父母離婚,楊佳一直與母親相依為命。楊佳小學成績一般,有時跟同學打打鬧鬧,但不記仇,很快就又好了。那時楊佳的特點是凡事講究規則,不亂穿馬路,看不慣父母亂丟垃圾,會跑過去撿起來。
一九九四年,其母工作的廠倒閉了。楊佳跟母親搬到一套安置房裡,等於住進貧民窟,與一些拆遷戶為伴。此後,楊佳變得沉默寡言離群索居。一九九九年技校畢業之後,楊佳在望京購物中心實習,隨後在首體家樂福工作一年多。他對有些事情看不慣就走了。後一直失業在家。
二○○○年,其母因不服法院的一項處理,開始了八年漫長上訴,長年輾轉於北京公檢法、北京市委、國務院信訪辦和最高法院。但呼天不應,氣得生了動脈瘤,大出血。此間又被一婚托騙了一筆錢,依然投訴無門。二○○七年三月,其母上訪找人大代表反映問題,卻遭拘留十幾天。近年物價飛漲,其母一千五百元的退休工資已不能應付母子生活,到民政部門給兒子申請低保,屢遭拒絕。這讓楊佳更拒絕和人交流,整天坐在電腦前上網。
楊佳樂於助人,見到漂亮女孩很靦腆。二○○六年冬天楊佳在山西旅遊時,因排隊誤會被太原火車站警察「請到」派出所無端打掉了門牙。母子倆又一次不斷上訪,告到公安部,獲賠三萬元。
二○○七年十月五日傍晚,在上海租用自行車旅遊的楊佳,被閘北區普善路口警察攔下久久盤查,後被帶回芷江西路派出所接受訊問,遭到七八個警察的毆打。楊佳出來立即投訴,但未獲督察公平答覆,激起他更大的怒火。
回京之後,楊佳多次通過信訪件、電子郵件等形式,向上海市公安局和閘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門投訴。上海公安督察部門雖兩次赴京對楊佳「進行法制宣傳和疏導勸解」,卻拒絕批評當事民警。直到十七大期間,上海警方想以一千五百元賠償了結,遭楊佳拒絕。與此同時,其母持續八年的上訪又被通知維持原判。這讓楊佳倍感司法黑暗。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楊佳在上海市芷江西路的「德保旅社」,整整住了十二天後乘火車返回北京。兩日後再度折回上海,入住長安路上的梅園招待所,距閘北公安分局大樓只五分鐘路程。五天後,七月一日上午九時許,楊佳退房,四十分鐘後,他快步走進閘北公安分局,六名男警員分別在不同樓層倒在楊佳的刀下……其時有幾個女警員驚倒在楊佳面前,皆被放生。
九月一日,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楊佳死刑。但廣大網民卻認為:楊佳案悄悄開庭,悄悄審判,記者不許採訪,媒體不得隨意報道,連旁聽也是當局安排,楊佳的母親突然失蹤,楊佳的律師同時又是閘北區的法律顧問,楊佳父親聘請的律師不能與楊佳相見,這一切都說明中國司法的腐敗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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