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日星期五

西班牙的歷史記憶與 中共的強迫遺忘

動 向 2007年12月號 周 郎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在西班牙社會黨政府的推動下,眾議院通過了一部《歷史記憶法》,朝面對歷史跨出了重大的一步。此案正式譴責獨裁者佛朗哥將軍,給予他執政四十年間的受害者平反及賠償,同時展開全面性的「去佛朗哥運動」,規定所有紀念佛朗哥的雕像、碑匾等標記均須移除。
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夕,軍人佛朗哥發動政變,自任攝政王,圖謀推翻民選的左派共和政府,結果引發了一九三六至一九三九年著名的西班牙內戰,估計共有五十萬人在這場內戰喪生。而《歷史記憶法》的通過,昭示著對佛朗哥法西斯統治的正式起訴。當年受害者認為,立法是遲來的正義。

與西班牙通過的《歷史記憶法》相比,在我們中國,卻有一條不成文的已在暗中施行多年的「強迫遺忘法」。舉凡中共建國以來幹的種種壞事惡事,每逢紀念日或周年忌辰的時候,就會由中宣部出面規定,這也不讓說,那也不讓提,也就是每年媒體報道都預設了一定的歷史禁區。如二○○六年文革四十年,禁區為文革話題;二○○七年,是反右五十年,禁區是紀念反右;明年是三面紅旗五十年,據說大躍進和人民公社也成了禁區;到了後年二○○九年,又是大饑荒餓死人的五十周年,只要政令不改,肯定又成禁區了。

敏感的話題、敏感的事件、敏感的人物,都是禁區。不讓提不讓說就是強迫人們遺忘,遺忘到好像當代中國歷史上就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件一樣。多少孤鬼野魂,多少人間慘劇,多少斷腸往事,都湮沒在這人為的「禁區」之中,被強迫遺忘掉了。
其實,中國人的歷史觀是最強的,都知道「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可當局卻偏偏要抹煞記憶,混淆視聽,塗改歷史。而強迫遺忘的始作俑者,當屬鄧小平。想當年,鄧大人下令屠城,一手製造了震驚中外的「六四事件」。幾年之後,此公又出高論,讓人們「淡化六四」。看看歷史,這鄧大人幹的事情,什麼時候淡化過?反右鬥爭僅存七人不予平反,五十五萬都搞錯了,還振振有詞地說:反右是對的,只是擴大化了。「六四」之後,不僅把屠殺強迫遺忘,而現今,把北京崇文門過街天橋以殉難的解放軍戰士名字命名的「國政橋」安在焉?八十年軍史展覽上,那一批殺人的「共和國衛士」又安在焉?也一同被淡化掉了。

自胡錦濤執政以來,這「和諧社會」的口號也喊了好幾年了,為什麼效果不見彰顯,而官民之間矛盾反倒越來越尖銳?就是因為「和諧社會」需要有一個「社會和解」來作前提。五十多年來,中共的政治運動不斷,不是整人害人,就是餓人殺人,可以說是傷人無數,積怨極多。不少人心裡有氣,家裡有冤,如何和諧?但是,要做到社會和解,也有幾種必要的要素,即安全與真相、正義與寬恕。你這裡一邊強迫人民沒肝沒肺地遺忘歷史,另一邊又要「以人為本」地構建「和諧社會」,這不是歷史上所說的南轅北轍和緣木求魚,又是什麼?


摘自:香港爭鳴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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