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2日星期五

總統出席2008年「人權之夜」感恩餐會

中華民國97年12月10日



相關圖片(總統府機要室提供)



  馬英九總統今天晚間出席2008年「人權之夜」感恩餐會,致詞感謝「中國人權協會」長期以來對人權事務的付出與貢獻,並期許我國能持續往「人權大國」的目標邁進。
  總統表示,很榮幸應邀出席「中國人權協會」為紀念世界人權宣言屆滿60週年舉辦的大會,事實上,他在杭立武先生擔任理事長的時代就已擔任該協會常任理事,因為他長期參與人權工作,後來陸續擔任法務部部長及台北市市長,也有許多機會接觸人權事務,深刻感受在人權教育與保障上,應該付出更多心力。
  總統指出,「世界人權宣言」雖名為宣言,但幾十年下來,所有的國際法學者已認為其具有國際習慣法的地位,具有全面的拘束力,因此不論是否為簽約國,都具有拘束力;之後,聯合國在1966年又通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清楚界定了人權的範圍。
  總統說,我國雖是兩項公約的簽約國,但兩項公約40多年來始終未由立法院通過,在過去8年中,雖曾4度由行政院院會通過送請立法院立法,但都未完成手續,因此,他今天特別與行政院劉院長及外交部歐部長聯繫,希望在明天的行政院會議中再度提出。總統說,由於這兩項公約是聯合國的公約,即使立法院通過並經過總統批准,仍須按程序送聯合國存放,如此才能生效,但因為我國已經失去聯合國代表權,能否存放仍有疑義。但他認為,能否存放並不是重點,重點是向全世界宣示,中華民國願意接受並落實這兩項公約,讓我國的人權規範真正與世界接軌。
  總統進一步表示,他在台北市長任內設立了地方政府第一個人權諮詢委員會;在法務部長任內則協助推動刑事訴訟法對於刑事嫌疑犯在被訊問時全程錄音、必要時全程錄影的修正,並在擔任台北市長任內設立83間現代化偵訊室,使用跳秒式錄影設備,以確保不發生刑求,他更希望將來可以逐步推廣到全國,讓刑求從我們的司法體系中絕跡。
  總統說,民眾在生活中會遇到許多人權問題,不一定每項都能瞭解,因此,很需要像「中國人權協會」這類的團體,讓人權的知識更加普及。總統也以他個人去年被起訴獲判無罪的經驗為例指出,經過了這些司法程序,他深刻體會人權保障在某些方面有加強的必要,也將繼續推動相關工作。
  總統強調,十幾年前台灣的自由評等從「部分自由」到「自由」,經過很長的奮鬥階段,結果得來不易,許多人因此犧牲生命、青春或健康,因此,我們一定要好好珍惜,第一步就是要把世界人權的規範訂定為我國的法律,再逐步向前邁進,一起努力打造「人權大國」。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