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
盛 雪
中國的楊佳襲警案在有關動機、背景、證據、律師權利、審理過程、家屬被綁架、證人失蹤等一大堆亂七八糟的疑問中,和外界一片質疑聲中毅然決然地落幕了。楊佳案讓中國人對中國的司法再次感到絕望。
而那天,在加拿大多倫多北部新市的安省法庭,一個案件的主審法官保恩在判決時表示,此案是他在任法官四年的生涯中,最難作出裁決的一次,他非常痛苦。法庭掌握大量確鑿的證據,案件涉及嚴重刑事罪行,並危及加拿大的國家安全,但是,他卻不得不裁決嫌疑人無罪,並將其當庭釋放,因為警方在調查行動中出現了違規現象。他語重心長地規勸獲判無罪的兩名中國留學生,在人生道路上要選擇走正路。
兩名涉嫌製造假護照、假證件、假學歷證明等文件的一男一女中國留學生,二十五歲的沈彥(Yan Shen音譯)和二十六歲鍾蕊瓊(Rui Qiong Zhong音譯)獲判無罪。鍾蕊瓊獲當庭釋放,沈彥則因為涉簽證過期,非法滯留,所以轉由移民局處理。
案件發生在二○○七年三月,加拿大多倫多北部馬克漢姆市(Markham)的警方,在一個華人聚集區巡邏,因為當地頻繁發生汽車及安全氣袋被盜案。警察見到兩輛汽車在一棟房屋前形跡可疑,當時天氣寒冷,而房屋大門敞開,警察懷疑有人蓄意打劫,於是上前詢問。可是從房屋內走出的一名男留學生一見警察,一言不發,轉身就往地下室跑,令警察感到蹊蹺,於是跟進去察看,結果展現在他面前的景象卻令他大出意外。留學生的住處竟然是一個造假加工廠,有大量各種假身份證件、假文件證明和大量造假工具。
警方當時在房屋內拘捕了五名案發時年齡介於二十三至二十六歲的中國留學生,並用手銬銬起了其中年齡最大並態度囂張的女留學生鍾蕊瓊和二十五歲的沈彥。轉天,警方在申請了搜查令之後,再次到房屋內進行徹底搜查,找出數百份尚未完工的假文憑、假成績單、假學歷、假移民卡、假護照、假學生簽證、假汽車駕照。此外,還有護照鋼印模、大量的中國和加拿大各級政府及機構的印章等。
警方說,經專家鑒定,這些假貨的「亂真」程度令人驚訝。只有受過專門訓練的專業人士,才能分辨得出真假。警方表示,涉案的中國留學生公然在互聯網上刊登廣告,列明各類「貨品」的價目,例如:一張學生簽證或往返簽證定價一千五百加元,學歷加三份公證書是二千加元,學歷加三份公證書及一份網上成績單是三千加元,「托福」考試成績是二千五百加元。最貴的是假結婚移民證明,要價一萬八千加元。警方還稱,當時仍有超過一百名試圖購買這些假文件的華人客戶。多倫多警察總長當時表示,這是加拿大有史以來破獲的最大型的製造假證件及假文件的案件,涉案假證件假文件應有盡有,讓人大開眼界。而嫌疑人竟然在互聯網上公開刊登廣告,列明每項偽造文件的價目表,更顯猖狂。
五名中國留學生被控以多項與詐騙有關的罪名。不久,控方以證據不足撤銷了對三名來自上海的留學生許傑、王兆陽及朱元俠的有關控罪,另外一名男留學生沈彥和唯一的女留學生鍾蕊瓊則進入司法程序。沈彥因為涉非法滯留繼續遭羈押,鍾蕊瓊則獲交保釋放。當時,鍾蕊瓊懷有身孕,在結案前幾個月已經產下孩子。鍾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還曾多次無視法庭傳召,拒不出席法庭聆訊。
今年十月底,案件的審理進入最後結案陳詞階段,被告聘請的律師瑪麗?克萊默在庭上表示,警察在遇到嫌疑人時,沒有充分的理由,也沒有搜查令,就進入案件中的房屋調查,還用手銬銬人,違反了加拿大人權憲章的有關條文。因為人權憲章有具體的條文規管警方的調查工作。警察的做法,是已經涉嫌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所以,警方通過不規範的手段找到的任何證據,都應該被視為無效。加拿大人權憲章保障每一個在加拿大的個體的權利。
十一月五日,主審法官保恩在裁決時表示,他採納辯方律師提出的有關加拿大《人權憲章》中第二十四(2)條《排除證據》條文,原因是案發當晚警方人員在搜查及調查行為上,出現違規情況。因此他裁定兩名涉案中國留學生鍾蕊瓊及沈彥無罪。他說,這是一宗不尋常的案件。警方發現的證據屬於異常嚴重罪案性質,罪案甚至影響加拿大國家安全,該案的嚴重性是可以想像的。儘管如此,警方在案件調查過程的違規行徑也是不能原諒的。
今天十二月五日是案件上訴的最後期限,看來控方已經放棄上訴。而案件中的女留學生鍾蕊瓊在被問到如果控方上訴如何看待,她說:「會奉陪到底」。
近日,加拿大《多倫多星報》的一名記者,假扮成客戶,追?調查並報道了二十六歲的來自中國大陸的孫鵬,大量製造加拿大各著名學府假學歷的案件。孫鵬在過去的四年間,已經出售了上千份假文憑學歷,每份要價在三千元到六千元之間。他表示,他的大部份客戶是不願意上學的中國留學生,或者是為了拿到一份假高等學歷回流中國高薪就業的大陸移民。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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