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日星期一

殺戮不能獲取正義

(大陸)
余 杰

  暴力殺戮事件頻生
  最近,中國的暴力殺戮事件特別多,網絡上的輿論也十分混亂。北京青年楊佳因遭受警察暴力侵害,投訴無門,遂一口氣殺死六名上海警察;而哈爾濱的六名警察與剛畢業的大學生林松嶺在酒吧門口因小事發生口角,發展為肢體衝突,六人合力將林毆打致死。剛開始,許多網民以林松嶺被害一案來反證楊佳殺死警察的合理性──既然作為「最可恨的人」的警察對平民如此殘暴,平民難道不該實施天賦的自我防衛權嗎?

  在今天的中國,暴力殺戮不僅席捲社會,而且滲透到校園之中,校園已非一片淨土。在最近不到一個月時間內,被媒體大幅報道過的,便有三起學生殺害教師的事件……。這些暴力事件,尤其是校園暴力事件,學生付某拿著菜刀衝入課堂,當著幾十名同學的面將程春明教授砍翻在地,鮮血噴滿講台。行兇之後,兇手並未逃離現場,而是鎮定地掏出手機來報警。程春明教授不治身亡,撇下僅有五個月身孕的、傷心欲絕的妻子。在網絡上,人們卻熱烈地討論這起謀殺案的「幕後消息」。流傳最廣的一種說法是:程春明與兇手的女朋友存有曖昧關係,甚至在該女生考研的過程中與之有過情色交易,致使該女生的男友忍無可忍,最終痛下殺手。中國人歷來對他人的兩性生活充滿獵奇心理,因為有了「桃色新聞」,人們變得異常興奮。很多網民對死者缺乏起碼的同情與尊重,對死者的妻子以及腹中的孩子的悲慘命運更是視若無物,反倒堂而皇之地歌頌起殺人兇手來。

  網民為兇徒叫好

  在網民言論的質量相對較高的國內論壇「天涯社區」上面,網民的留言五花八門,其中認為死者大節有虧,所以死得活該的看法佔主流。此類留言句句大義凜然,理直氣壯──「這是那句高校流行說話的最新注釋:教授教授白天教授,晚上野獸。」;「失去了道德約束的中國教授們,這是一個最警醒的下場,無論他多麼有名氣。一句話:活該。」;「中國大學教師中禽獸眾多,才死一個?太少了。」;「個人恐怖主義盛行啊!教授被殺,第一直覺就是此人過分壓榨、侮辱學生,引致學生崩潰報復。不然是什麼原因呢?學生主動得罪老師?就像楊佳案,百姓會主動得罪警察?真為那個風華正茂的學生惋惜。」;「一個學法律的大學生沒有刻骨的仇恨怎麼會當眾殺人,最後一個字:該!」……這些言論沒有絲毫的同情心,只有道德高調和暴戾之氣,讓我毛骨悚然。這就是我的同胞的基本素質嗎?他們個個都自任為高高在上的道德法官,以為自己可以判定他人的善惡甚至生死;他們個個都是嗜血的觀眾,雖然暫時還不敢親手去殺人,但在觀眾席上為殺人者搖旗吶喊則是拿手好戲。

  如果一起暴力事件,所引發的不是對暴力文化的反思、對生命的敬畏以及對愛的渴求,反倒是對兇手的禮讚、對死者的冷漠以及對更大的暴力的鼓吹;那麼,這個社會便已經陷入了嚴峻的危機之中。暴力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大部分民眾將暴力當作一種生活的常態,甚至將暴力「正義化」。誠然,每一樁謀殺都是有理由的,但任何一個理由都不足以讓謀殺成為一條通往正義的道路。反抗者以暴力手段可能有希望消滅施暴者,但終將讓自己也變成施暴者的一員。

  彰顯法治才能遏制暴力

  今天中國的社會充滿了種種不公義,法治不彰,新聞不自由,民間之怨憤無從紓緩,暴力乃至「同歸於盡」成為許多人最後不得已的選擇。然而,對於老百姓而言,如果輕易肯定或贊同暴力,不僅無法讓正義成為可能,反倒會讓自身生活在暴力的陰影之下。所以,不能因為民間的處境、弱勢群體的地位,便可以賦予暴力以某種合理性。對此,學者熊培雲在《誰殺了程春明》一文中評論說:「種種對血腥與暴力的自我餵養,對自己以及他人生命權利的漠視,無論來自權力還是市井,真是這個社會充斥『零星的殺戮』的根本原因。更可怕的是,假以時日或者機會,『零星的殺戮』也可以燎原,讓新一代人噩夢重溫。」毫無疑問,一旦暴力啟動,便難以終止。而暴力的犧牲品,大都是普通人,而非特權階層。對於像楊佳這樣的殺人兇手來說,應當督促司法機關對其實施公正的審判,使審判成為彰顯法治精神、遏制暴力行徑的前車之鑒,而非引發新一輪仇恨、怨毒與殺戮的起點──遺憾的是,今天上海法院的審判方式更接近於後者。

  社會不公非選擇暴力藉口

  由於人內在的罪性,每個人都有潛在的暴力傾向。但是,人類社會逐漸成熟的文明,其標誌便在於可以有效地消除暴力泛濫的個人的和社會的土壤。英國學者鮑曼在《大屠殺與現代性》一書中指出:「當建立了恰當的對應關係時,沉睡者效應指的是有暴力傾向的個體,如獨裁者、暴君或者恐怖主義者的潛在的個性特徵。沉睡者從他的行為模式的規範階段中被喚醒,蟄伏的、暴力傾向的人格特徵被激活。在某種程度上,所有的人都是沉睡者,以至於他們都有一種在特殊條件下能被觸發的暴力潛能。」社會的不公是喚醒人內在的暴力傾向的主要原因。我們每個人都可能遭遇不公,但這不能成為我們選擇暴力的藉口。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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