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6日星期三

龍崗火災案 明審公安副局長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唐泰來(左)昨向傳媒通報龍崗舞王大火的調查結果。(網上圖片)


【明報專訊】深圳9.20「舞王」俱樂部特大火災案宣告偵結,有7名官員涉嫌職務犯罪被提起公訴,其中龍崗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陳旭明被指3次接受舞王俱樂部老闆好處費6萬元(人民幣,下同),涉嫌玩忽職守罪和受賄罪。據新民網透露,鹽田區法院本月28日開審陳旭明案。

8分鐘記者會不允提問

今年9月20日深圳龍崗區龍崗街道舞王俱樂部發生特大火災,造成44人死亡(其中5名港人)。

據中新社報道,深圳市檢察院昨日下午舉行8分鐘新聞發布會,通報9.20特大火災初步調查情,並未允許媒體提問。深圳市副檢察長唐泰來稱,陳旭明嚴重不負責任,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舞王俱樂部無證無照經營且存在涉毒、小姐陪侍等違法行為,開業1年發生各類案件24宗。

同被起訴的還有龍崗區同樂派出所所長楊周武(被指受賄30萬元)、該派出所公安劉力、龍崗區消防大隊中隊長陳峰、龍崗街道綜合執法隊龍東社區巡查組長黃忠、龍崗區局文化市場執法大隊大隊長王津、龍東社區工作站副站長劉新華。其中除陳旭明、楊周武兩人外,其餘都未涉受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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