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5日星期六

中共或將亡於警察─奧運後社會暴力普遍升級

終極腐敗 (大陸)
何嘉峪

  「奧運會後,社會戾氣就像一隻彈簧,壓力剛鬆,它就蹦起來。」十月末,在北京不定期召開的一個非官方沙龍上,一位民間分析人士如是說。另一位身為知名學者的異議經濟學家則補充說:「奧運後,警察的暴力傾向令人震驚,此中原因有待認真分析。」在警察大量施暴的趨勢中,最為典型的案例是十月十一日哈爾濱六警察毆斃一名剛畢業的大學生林松嶺事件。與警察暴力相隨伴,社會暴力普遍升級。在廣東,先後發生了十月十八日的深圳上梅林新村城管與民兵二百人械鬥、十月二十二日陸豐市寬塘村村民與施工單位械鬥兩起重大事件。寬塘械鬥中,施工單位動用土製槍枝,擊斃村民一人、傷六人。在江蘇,無錫市的卡車司機林建華,十月十八日被城管毆打致死。
  十月份的幾大案件上報到中央社會綜合治安委員會(簡稱「綜治委」),佐以相關的專業統計數據,中國社會治安狀況出現了「黑色十月」的慘狀。

  「黑色十月」的第二層含義則是此前大量被指令「暫不公開」的大案被媒體曝光,如二○○六年八月的安徽宿州灰古派出所打死無辜村民魏萬富案與二○○八年二月江西鄱陽縣公安局副局長下令擊斃報警人陳振翊案,現在已經公諸於世。

  法輪功沒上街,政法委很苦惱

  在奧運會召開之前,作為奧運安保最高指揮機構的中央政法委認為:除了東突的恐怖襲擊外,法輪功最有可能通過上街遊行方式製造大規模騷亂。在這項預測下,各省級政法委積極滲透,甚至加強了對法輪功國外機構的滲透,試圖挑唆他們上街並實施暴力行為。據內部消息稱:到奧運會開幕之前,各地編造的法輪功將爆炸某建築物的信息多達五百餘條。

  為了對付子虛烏有的「法輪功爆炸案」,各地政法委集中訓練警員與駐在武警、法院與檢察院的法警,乃至於城管人員和街道民兵,向他們灌輸「戰鬥立功」的思想。結果呢,奧運期間並沒發生法輪功上街事件,令陷入無法自證預言苦惱的政法委立刻轉變腔調,在重點城市大搞奧運慶功活動,突出宣傳各地警察在奧運安保中的貢獻。同時,在各級政法委的授意下開始有計劃、快節奏地銷毀有關證據,從鋼管、狼牙棒到內部通知文件,不一而足。

  且不說法輪功上街乃至搞爆炸之說純係憑空捏造,就是奧運前實際發生過的東突恐怖事件也不再針對平民,而是針對中共的政法機關。前指的那位異議經濟學家分析說:「發生在八月初的東突喀什襲擊武警事件,說明其攻擊對象由襲擊一般目標(傷及無辜平民)轉向了中共專政機關,有爭取民心的策略含義。它與楊佳襲警案有異曲同工之處,民眾支持楊佳本質上是發泄對專政機關的不滿。」

  「聯防隊現象」何以難消?

  僱用社會閒雜人員充當公安機關的輔助力量是中國警治的一個傳統,稱為「聯防隊現象」。這個傳統不時受到法學界與社會輿論的貶斥,公安機關為應對輿論,對「聯防隊」也是時用時消,但終未徹底拋棄。聯防隊員不僅是社會閒雜人員,而且其得以成為「四等警察」是因為本人必與正式警員有親戚關係。換言之,聯防隊實際上是一種就業機構。

  聯防隊在公安系統內地位之低非一般人所能想像,公安內部有諺云:「一等警察刑警隊,案子未破他先醉;二等警察治安隊,趕走嫖客自己睡;三等警察交警隊,站在馬路吃社會;四等警察聯防隊,地痞流氓大雜燴。」

  正是藉奧運之機,不但「聯防隊現象」得以恢復,而且街道民兵被編入了聯防隊,或者說聯防隊的地位提高到與軍事預備編制的同樣層次。比如深圳上梅林新村發生的城管與街區民兵械鬥中,雙方所持鋼管長短、粗細一致,均是奧運期間由政法委配備給「打擊鬧事兒的法輪功的武器」。看來,他們並未按政法委的規定及時上繳。

  周永康極力庇護惡警

  在哈爾濱六警察打死林松嶺事件與廣東兩起械鬥上報「綜治委」後,身為「綜治委」主任的周永康自覺責任重大,立刻佈置對各地治安的明查暗訪活動。此行動顯示推脫責任與保護公安惡警之舉。「綜治委」聯合中央十二個相關部門發起明查暗訪,意在讓這十二個部門分攤責任,因此其手下任中央綜治委副秘書長的陳冀平公開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沒有成效或成效甚微的地方,往往是某些部門單打獨鬥、齊抓共管發揮不好的地方。」

  既然明查配合以暗訪,那麼暗訪之舉措就不能提前公佈,而人民網在十月二十七日就把暗訪信息公開,意在提醒各地公安用心應付。如此以來,收效可想而知。在政治局以參閱文件的形式將「黑色十月」情況通報給已退休的新元老們之後,其中一位原政法高幹撥通胡錦濤的保密電話,聲淚俱下地說:「不能讓共產黨亡在警察手中啊!千萬不能!周永康同志應該自請處分。上海的情況我已瞭解到了。文件上沒有寫。」其所說上海的情況是指上海高院一審楊佳案時,門外聚集群眾自發地高喊「打倒共產黨」、「打倒法西斯」的情狀。北京有退休高幹稱「這是建國以來包括『六四』 時所未見的」。因此,以警察暴力為中心的社會暴力升級的「黑色十月」有著第三層含義,「打倒共產黨」的口號預示著中共全面危機的到來。

  十月末的高層消息表明:為中共遭遇「黑色十月」之重大危機,周永康在政治局常委中已經做了深刻檢討。另有消息稱:已有一批不滿周永康搞爛公安部又升任政治局常委的老幹部聯名給中央書記處寫信(轉政治局),要求周永康辭去常委職務。分析人士認為:周辭去常委的可能性不大,但「綜治委」主任易人很有可能。形象地說,此舉有類似晚清道光與咸豐兩朝對犯有大過的重臣處分那樣,「略示薄懲」而已。

  殺人不足以止暴與止貪

  中共高層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也會殺個把惡警爭取民心,如二○○四年九月打死下崗工人李勝利的河南周口市民警李立田被判處死刑,並於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執行。但是,殺並不足以止暴。

  在缺乏憲政保障人民權利的體制中,警察不但暴虐無忌而且貪瀆成性。如最近爆出的廣東省韶關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葉樹養案,家中被搜出現金三千萬元。無論其罪是否足以處死,都證明中國警權不受約束之狀。共產黨亡於警察或許不是聳人聽聞之預言,其暴其貪已足以從內部爆破政權「堡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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